搜索: 欢迎进入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关于召开“《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定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17/10/16]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相关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技术指南》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变目前烧结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混乱,技术应用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毫无章法以及行业没有相应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验收技术规范的现状,研究并解决烧结砖瓦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治理,规范指导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改善环境质量,控制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协会首个团体已立项制定《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并于2017年7月协会第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稿,经过研究修定已完成征求意见讨论稿,为更好地完善《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经研究,定于 2017 年10 月24日在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召开《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定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修订《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邀请协会领导讲话并对目前砖瓦行业总体形势进行分析。

    2、邀请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烧结砖瓦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治理新成果并参观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研究讨论修订《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4、讨论标准制修订其他工作。

    二、会议安排:

    1、报到时间:2017年10月23日

    2、报到地点:北京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石龙东路3号(维科宾馆)

    3、会议时间:10月24日

    4、会议地址:北京市门头沟石龙工业区雅安路6号(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

    周  炫:13709180382

    徐琪姣:15711063185

    赵万昆:13301237555

    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王增蓁:13701022953

    本次会议针对砖瓦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请各企业接通知后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一:关于召开“《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定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通知.pdf

    附件二:参加团体标准制定第二次工作会议回执.doc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17年10月9日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我来说两句
用户: 匿名发出
密码: 注册新用户
留言: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发表的作品,中国砖瓦工业协会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会员说明 || 广告服务 || 网络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71-85871590 服务QQ:欢迎使用在线服务! 1064356210 意见或建议至:service@cbtia.com

兄弟网站: 中国建材网 中国水泥网 cement 中国水泥网人才频道 中国水泥论坛 中国石材网 中国陶瓷网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中国绝热隔音材料网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ICP证:浙B2-20040232 京ICP备2020036720号-1 法律顾问:哲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