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欢迎进入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山东省修订《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里办法》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16/3/14]  
摘要: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我省发布实施《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6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19日。《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15〕18号)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支持12类项目,并对每类项目明确了申报条件。12类项目具体如下:1、纳入国家计划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3、绿色建筑示范;4、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5、绿色施工示范;6、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7、绿色智慧住区(社区)示范;8、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9、装配式建筑示范;10、“百年建筑”示范;11、绿色抗震农房示范;12、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编制、科研开发、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等工作。

    《管理办法》还规定,根据各类试点示范的增量成本,《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标准和拨付程序。省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专项资金落实使用和示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在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回已拨付专项资金,并在两个年度内取消专项资金扶持资格。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山东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我来说两句
用户: 匿名发出
密码: 注册新用户
留言: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发表的作品,中国砖瓦工业协会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会员说明 || 广告服务 || 网络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71-85871590 服务QQ:欢迎使用在线服务! 1064356210 意见或建议至:service@cbtia.com

兄弟网站: 中国建材网 中国水泥网 cement 中国水泥网人才频道 中国水泥论坛 中国石材网 中国陶瓷网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中国绝热隔音材料网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ICP证:浙B2-20040232 京ICP备2020036720号-1 法律顾问:哲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