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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台政府补贴政策 推进郊区污水收集处理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06/3/17]  
摘要:

 

近年来,上海市针对郊区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向郊区集聚,而污水处理设施明显滞后的实际情况,在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中,把郊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提出了一套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市郊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18座、开工6座,污水管网已建成600 公里、泵站68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8.9万吨,郊区污水处理率由25.7%提高到46%。

一、郊区污水收集处理的必要性

上海市围绕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产业发展空间逐步从60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向6000平方公里市域范围拓展。但与此同时,上海郊区的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薄弱,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工业企业污水超标和违法排放情况还比较严重。三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简陋,年久失修,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2004年,对上海部分生活小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突击检查发现,许多小区的污水处理装置不运转,35%以上的处理装置不达标。四是企业排污口多,不利于环境监管。根据2001年的调查资料,上海市自行处理污水并向水体排放废水的企业约3400多家,排污口达4000多个。基于上述情况,上海市决定走郊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路子,高效利用有限资源,确保郊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扶持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的主要措施

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不仅投资大,而且工期长,尤其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资更大。一般为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的3-4倍,镇一级政府无力承担。近几年,上海市按照市场建厂、政府建网、鼓励纳管、同步推进的原则,加快了郊区污水收集处理的步伐,具体做法如下:

(一)多种方式并举建设污水处理厂。上海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营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市或区县政府投资建设,政府部门运营或转让企业运营。龙华、长桥、闵行三个污水处理厂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现转让给上市公司管理。二是BOT或BT模式建设与运营,比如竹园污水处理厂通过BOT方式招商,引进建设资金6.2亿元。三是民营企业单独投资建设与运营,金山区兴塔污水处理厂就是由该区农民企业单独投资建设的。

(二)政府资金支持,促进厂网同步建设。上海市积极探索,出台了以新增污水处理量为标准,核定补贴金额的“2005年度郊区污水管网建设市级资金补贴政策”。其主要内容有:

1、补贴原则:“以块为主,适当补贴”。郊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责任在区县政府,市政府支持,适当予以补贴;区别对待;实效考核。

2、补贴范围:松江、青浦等7个区(县)内列入上海市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郊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进行补贴。补贴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乡镇必须开征排水设施使用费。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并在2006年内完成。

3、补贴标准。以项目建成后所在污水处理厂2005年底比2002年底实际新增污水处理量为依据,将上海郊区分为两类进行补贴:处理要求高、经济相对欠发达的黄浦江上游青浦区、松江区、金山区(部分)和崇明县为一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1400元/吨;嘉定区、金山区(部分)、南汇区、奉贤区为二类补贴地区,补贴标准为800元/吨。

4、补贴方式为“做加法”,一方面在区县加大污水管网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区县、乡镇政府不能因市级补贴而减少对污水管网的投入。市级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快工业区污水纳管。2004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工业区污水治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目前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尚未纳入集中处理系统的工业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污水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污水纳管的环保财政补贴政策内容有:

1、补贴对象:上海市政府2004年确定的保留工业区内必须纳管的单位(仅限现有企业,不包括新建企业)。

2、责任主体。各区县政府是推进保留工业区内企业污水纳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督促企业按期纳管。

3、补贴方式。补贴采用定额补贴的方式,原则上为每家企业2万元。市环保局根据区县上报的纳管计划先下拨50%补贴经费至各区县环保资金专户;另外50%补贴经费根据实际验收结果下拨到各区县环保资金专户。同时要求区级财政也予以适当补贴,共同推进工业区污水纳管。

4、验收方式。市区两级环保、水务、财政部门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保留工业区内企业污水纳管工作进行验收,要求企业将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同时进行纳管。并以区县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许可证或其他纳管证明作为对企业进行补贴的依据。

三、补贴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一)大大促进了污水处理能力及污水处理率提高。补贴政策要求,污水处理厂建成3年内实际处理量必须达到设计能力的65%以上,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收集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纳管率均达到80%以上。补贴政策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污水处理厂网同步配套建设,提高了收集管网服务区域内企业纳管的积极性,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率,促进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有效运转。

(二)减少了企业排污口,有利于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郊区污水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实现企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由“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集中控制”的转变,不但大大减少了排向河道的排污口,减少了违法排污现象的发生,而且环保部门由监管多家企业和生活污染源变成监管污水处理厂,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效率。

(三)改善了郊区工业区投资环境。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可以改变工业区内及周边环境的环境质量,更利于工业区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区发展。

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提高了区县政府推进郊区管网建设的积极性。2003-2005年,上海市郊区共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600公里,超过了计划中确定的526公里,日收集污水量近27万吨。2005年,各区县保留工业区内纳管的企业有89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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