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欢迎进入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关于印发济源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暨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06/3/16]  
摘要: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政办〔200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暨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济源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暨加快发展
                 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粘土砖瓦窑厂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的要求,积极开展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关闭和拆除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破坏耕地和污染生态环境的粘土砖瓦窑厂,减少占用耕地,逐步禁止占用耕地生产实心粘土砖,加快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有效地降低环境污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节约资源,建立循环经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目标和方法
  按照“积极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闭与整顿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实心粘土砖瓦窑厂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一)范围
  1.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砖瓦窑厂,一律关闭。
  (1)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
  (2)场区无自采土源的;
  (3)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
  (4)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5公里以内的;
  (5)污染和破坏环境的。
  (二)工作目标
  我市目前砖瓦窑厂共27家,根据砖瓦窑厂分布的实际情况,全市治理整顿生产粘土砖瓦窑厂工作的总体目标为:2006年至2007年底,全市共关闭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窑厂21家,其中2006年关闭12家,占应关闭数比例60%;2007年关闭9家,占应关闭数比例40%。
  (三)工作方法
  首先是对在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沿线的和距离城区较近的砖瓦窑厂进行治理整顿,其次是对基本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周边的砖瓦窑厂进行治理整顿,其三是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砖瓦窑厂进行治理整顿。
  对符合上述范围任何一项条件的要进行坚决给予关闭,对于通过整治能进一步改善农业耕作条件的砖瓦窑厂暂时予以保留。
    
  三、优惠政策
  (一)对虽有合法手续,但不符合设厂条件确需关闭的实心粘土砖瓦窑厂,酌情给予适当补偿。对关闭拆除砖瓦窑厂和粉煤灰、煤矸石等堆场腾出的建设用地,可作为存量建设用地置换使用。关闭拆除砖瓦窑厂腾出的土地需要开发整理的,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
  (二)对停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转型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允许其使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凡是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产企业要求进入工业集中区,优先安排。
  (三)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改革、科技、建设部门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积极支持除粉煤灰、煤矸石等以外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和开发,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认定的产品,实行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对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新型墙体材料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免。
  (四)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扶持资金调控和引导作用。对有一定规模、生产工艺较先进的新建和转型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在其建设期间,政府将从专项扶持资金本级留成部分给予贷款贴息。
  (五)为保证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按新型墙材与目前市场供应粘土砖的差价和运输距离等因素,由政府从耕地开垦费中给予适当差运价补贴。
  (六)新设立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用地,土地供应按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
  (七)鼓励煤炭企业利用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利用煤矿专项治理资金和税收返还政策给予支持。
    
  四、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电力、水利、河务和公安、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政策的制定,督促检查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指导各地的治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各乡镇主要领导是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市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动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治理整顿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市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和电力等部门要监督、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做好粘土砖瓦窑厂的治理整顿。整顿期间不得批准占用耕地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市国土局负责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的发放、收回和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市环保局负责企业环保评价和审批;市建委负责制定新型墙体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明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设计规范并监督实施;市财政和建设等部门负责对新型墙材企业的补贴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市税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新型墙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市水利、河务部门要确定河道淤泥采挖范围和深度,保障河流安全畅通;市供电公司要切实保障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电力供应;市公安部门负责治理整顿过程中违法抗法事件的处理;市监察部门负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效绩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
  (三)认真组织落实,按时完成任务。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各乡镇必须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工作的落实。对完成治理整顿工作任务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因行政不作为或领导不力、组织不到位,不能完成治理整顿任务的,监察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和推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重要意义,普及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改变建筑用材观念,营造支持治理整顿工作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督查和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保证监督到位。对不能按期拆除,造成毁地和污染环境的,限期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我来说两句
用户: 匿名发出
密码: 注册新用户
留言: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发表的作品,中国砖瓦工业协会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会员说明 || 广告服务 || 网络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71-85871590 服务QQ:欢迎使用在线服务! 1064356210 意见或建议至:service@cbtia.com

兄弟网站: 中国建材网 中国水泥网 cement 中国水泥网人才频道 中国水泥论坛 中国石材网 中国陶瓷网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中国绝热隔音材料网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ICP证:浙B2-20040232 京ICP备2020036720号-1 法律顾问:哲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