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欢迎进入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江苏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06/3/13]  
摘要:

 

 
 
    江苏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与应用均有了显著的提高,节能建筑发展迅速,全面超额完成“十五”各项目标,为“十一五”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快速增长点。
 
一、“十五”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回顾
(一)“十五”目标全面超额完成
五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国家政策和省政府100号令的推动下,在全省各级墙改行政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超额完成了我省墙改“十五”目标任务。
至2005年底,全省墙体材料年总产量430亿块(折标准砖,下同)。其中粘土实心砖产量为103.2亿块,比2000年底的254.06亿块减少150.86亿块,超“十五”目标计划96.8亿块;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由2000年底的144.15亿块,提高到326亿块;新型墙体材料占墙材总量的比例由36.20%提高为76%,超 “十五”目标计划26个百分点,非粘土新墙材占墙材总量比例为33%;新墙材建筑应用比例由2000年底的52.6%,提高到93%,超 “十五”目标计划33个百分点;全省专项基金征收率和征收额有较大增长,省级专项基金征收额,五年比前十年征收额的总和还多;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五年中,全省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260.6亿块;清理小土窑小轮窑约2000余座,累计节约土地22.33万亩;综合利用工业废渣6649万吨,节约生产能耗664 万吨标煤,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二)主要成绩与经验
1、强化政策法规导向,加大墙改行政执法力度。
“十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墙改政策,继续执行省政府100号令,并结合墙改工作发展的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苏政办发[2002]42号)、《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苏财综[2003]15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的意见》(苏政办发〔2005〕130号)等18份政策法规和文件,规范了生产和应用领域的行为,为从源头上“禁实限粘”和引导全省新墙材跨越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几年对省政府100号令进行了修改,上报省政府出台。
“十五”期间全省墙改列入了法制化管理,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配合支持和委托下,坚持以“禁实”为主题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全面实施取缔非法建厂、非法取土、毁田毁堤、工艺落后、严重破坏环境的砖瓦企业,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墙改工作全面发展。
 
2、“禁实限粘”措施有力,“禁实”目标全面实现。
 “十五”伊始,恰逢国家下达170个大中城市三年实现“禁实”目标,我省按照国家的规定及时制定了实现“禁实”目标措施,确保了全省27个列入国家“禁实”名单的城市和28个未列入名单的城市提前超额完成了“禁实”目标任务。随后在国家尚未有新的举措出台,我省又适时制定了新的三年“禁实”工作目标,提出了所有县级以上城区和部分乡镇实现“禁实”目标。明确“禁实”“三个重点推进”,即:“禁实限粘”向乡镇推进,向砖瓦企业推进,向建筑应用领域推进。采取六项措施,即:强化领导,坚持依靠政策推进;强化考核,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窑业整治,减产压产黏土实心砖;强化禁用,把好设计和审批龙头关;强化执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强化宣传,创造“禁实”工作氛围。至2005年底,除个别县以外,县级以上均实现了“禁实”目标任务,此外还有200个乡镇实现了“禁实”目标。
五年来,各地国土、经贸、建设等部门,采取“堵、疏”结合,“关、引”并举等措施,禁止新建、扩建和改造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材生产线,依法加大对重点县(市)和重点地区的检查、整顿、清理工作的力度,抓产砖大县的压产,抓“三小”砖窑的淘汰,抓“三道”以及风景名胜区周边的砖瓦企业关停复耕,抓砖瓦企业的改造或转产等。这些强有力的举措,使得全省粘土实心砖产量每年以较大的幅度递减,“禁实”成果十分明显。
 
3、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迅速,规模和质量档次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新墙材发展迅速,凸显以下特点:一是各地相继投产了一批上档次上水平高质量的新墙材生产线,新墙材生产基地初具规模;二是非粘土新墙材发展迅速,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我省墙材市场提供了大量的新型非粘土墙材产品,提升了我省非粘土新墙材的生产总量和质量,非粘土新墙材在新墙材中所占的比重节节攀升;三是利废新墙材发展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各地充分利用工、矿业固体废弃物和江河淤泥生产新型墙材,特别是综合利用粉煤灰和煤矸石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砼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及煤矸石砖和工业灰渣墙板等已在建筑中得到广泛应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档次逐步提升。五年中利废新墙材总量约为179.18亿块标砖,有效地促进了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四是孔洞率不断提高。主要针对原有砖瓦厂,采取转产和提高孔洞率做法,使一些不达标的砖瓦厂,经过改造使其短期内提高孔洞率,达到节土的目的;五是注重新墙材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一批新技术和新墙材产品得到了发展和应用。
 
4、新墙材应用和节能建筑推广形成氛围。
“十五”期间,全省各地把新墙材应用与节能建筑推广列为重点工作,采取抓试点示范工程,鼓励引导、检查督促、强化服务等措施,从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专项基金返退等环节把关,有力的促进了新墙材在各类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同时也带动了一批乡镇建筑工程使用新墙材。目前,全省城市各类住宅、重点工程已全部使用新墙材。一批省市级新墙材建筑应用和节能建筑示范点通过了验收。江阴、张家港、常熟、射阳、江宁、海门等一批县市的乡镇建筑已全部使用新墙材。各地已开始解决建筑零零线以下基础部分和连接部位应用非粘土新墙材的难题,以推进建筑工程全面使用新墙材的步伐。
 
5、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与应用。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加大科研和技改的投入,完善了新墙材建筑应用研究和配套技术规范的制定,形成了一批新墙材配套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建筑施工规范、图集规程等技术标准。如《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的研究与修订,《页岩模数砖应用技术规范与页岩模数砖建筑应用图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与节能建筑推广工程研究课题》,压滤式水泥瓦成型机等项目,有的填补了国内省内空白,有的获得省科技进步奖。
五年来,墙改科研经费投入及科研项目数都有较大增长。全省组织实施完成科研项目39项,投入科研经费520万元。加强设计、施工应用的培训与管理,先后举办了8次的培训班,为新墙材建筑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推广创造良好的技术条件。
 
6、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日臻规范。
“十五”期间,全省各地依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100号令和《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征收力度,稳定征收政策,专项基金在征收标准降低、返退面积扩大、返退额增多的情况下,征收面、征收率和征收额历年仍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各地充分发挥专项基金这一行之有效的政策调控和经济杠杆的作用,限制和禁止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推动了新墙材的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发展新墙材技改项目的投入达1050万元,支持82个项目,新增新墙材生产能力179.18亿块。
各级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收支两条线。实行预算、报批手续,审计检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每年开展专项基金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的收、支、管情况以及往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基金用于技改贴息补贴项目资金到位。“十五”期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先后对各级墙改办进行审计,对全省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7、完善目标考核制度,目标管理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
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是我省墙改工作保持领先地位的一项主要措施。每年初,根据“十五”发展目标和各级“禁实”目标任务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下达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确保各年度墙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8、广泛开展墙改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适应墙改工作的重点转移,全省各级墙改行政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墙改宣传工作。一是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广泛开展墙改宣传。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墙改政策宣传“四到乡”活动,即《江苏墙改》杂志赠阅到乡、《墙改政策汇编》发到乡、宣传标语牌立到乡、建材报订阅到乡,全省各级先后投入50余万元,每年赠阅杂志24000册,《政策汇编》4600册,立标语牌556块,每年赠订报纸740份,编印《墙改简讯》390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墙改宣传。各级墙改办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刊登墙改的政策法规、知识竞赛、问答、访谈等宣传文章;利用各种宣传周(月)走上街头和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印制雨披、雨伞、广告衫、纸杯等,使墙改走进千家万户。三是坚持宣传骨干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一到二期的宣传骨干培训,邀请驻宁院校及中国建材报江苏记者站的专家举办讲座,使基层宣传骨干在做好宣传组织、宣传题材的发掘与选择、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发展状况、新闻写作与报道的基础和技巧等方面受益匪浅,涌现出一批墙改宣传积极分子,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墙改宣传文章700余篇,全省墙改宣传工作有声有色、生动活泼。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墙改政策滞后于墙改工作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
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墙改政策,对推进墙改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随着墙材革新工作的深入发展,墙改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国家《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执行后,各级都十分注重依法行政,原有的政策已不能适应,有些新的政策迟迟出不来。迫切需要研究制定和加快建立墙材革新的长效法规体系。
2、“禁实限粘”工作发展不平衡,在少数地区仍有难度。
“禁实限粘”工作苏南、苏北差距大,大中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差距大。目前我省大中城市普遍进入“限粘”阶段,部分县级城市和乡镇“禁实”工作推进较快的时期,但是仍有一些县级城市和乡镇步伐缓慢;经济发达地区步伐较快,自然条件差、经济较落后地区步伐慢;有些地方的主要领导对墙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以创造招商引资环境为由,随意减免墙材专项基金;有的基层政府把生产粘土实心砖作为当地财政收入和致富途径,使有的粘土砖瓦企业不能转产或取缔,大量粘土砖厂存在,其产量居高不下;有的地方缺乏严格的“禁实”措施和办法,目标考核责任制不完善,工作不力,执法不严,造成工作被动、难度大。
3、非粘土新墙材产品不配套,应用技术跟不上,影响推广使用。
近几年来,我省新上各类非粘土新墙材项目比较多,发展速度快,有一哄而上的趋势,由于推广应用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在城市的多层住宅和乡镇建筑中得不到广泛使用,建设和施工单位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有的企业产品档次不高、不配套,建设单位不敢用;有的企业投入大,产品档次高,但是价格也高,建设单位不愿意用;有的应用技术不配套,设计和建设单位不会用。此外,还有受传统观念影响,对非粘土新墙材顾虑重重等。
 
二、墙材革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有利于推进墙改工作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土地与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几年来,国家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资源环境工作,积极支持和大力推进墙改工作。国家领导人不断提出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温家宝总理对节能和土地工作做过重要批示,强调:“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曾培炎副总理先后两次对全国“禁实”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保护土地,加大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力度,落实有关政策,加快新墙材推广应用步伐。”近期,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005]21号和国办发[2005]33号文件。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墙材革新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土地保护措施,这些都为墙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证。
 
(二)我省资源与环境的现状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当前,我省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城市化加速期和经济国际化提升期。人口密度全国最大,矿产性资源全国最少,人均环境容量全国最小,资源消费和环境污染呈高峰状态,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明显加大。从土地资源情况看,我省人均占有耕地不足0.98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每年生产粘土砖,按深挖2米计算,需取土近5万亩。从能源资源和消耗情况看,我省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消耗的煤炭已达1.1亿吨,全省一次性能源产品仅占总能耗的20.1%,80%的能源需从省外调入。我省每年工业固体废料排出量4000多万吨,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亟待综合利用。从环境容量看,我省单位面积污染负荷居全国各省之首。发达国家上百年逐步出现、分阶段解决的环境问题,在我省2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己集中产生。资源和环境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动墙材革新工作不断深入是缓解耕地资源制约矛盾的需要,是缓解能源资源制约矛盾的需要,是缓解生态和环境压力的需要,是改善建筑功能、加速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需要。推进墙材革新已不是简单的产品更新换代,而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大事,远远超越了发展一般产品的意义。
 
(三)推进城市化和住宅产业现代化为新型墙材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省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住宅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实现住宅产业化,势必拉动对墙体材料需求的增长;新墙材建筑也由大中城市普及应用发展到小城镇全面推广,由多品种配套发展到高档、复合、装饰等多功能配套应用。市场要求提供更多更好更新的新型墙体材料,为新型墙体材料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四)墙材革新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经过10多年的推进,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在墙体材料的总产量中,实心粘土砖仍占1/4的比重,空心粘土砖占有50%,非粘土新墙材在新墙材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也只有25%。因此,落实国家提出的“禁实限粘”工作目标和发展与应用优质非粘土新墙材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目前全省新型墙材企业数量虽多,但是多数企业规模不大,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从总体上讲还不算高,产品结构不合理,在墙材市场上还缺乏竞争力,非粘土新墙材在城乡建筑中的推广应用还不广泛。因此,调整墙材企业和产品结构,推进非粘土新墙材在各类建筑中的广泛应用,任务还十分繁重,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新墙材的广泛应用。
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成为主题,墙材革新工作作为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沿用老观念老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去推进墙改工作。此外进一步提高各级和社会各界对墙材革新重大和深远意义的认识,解决阻碍墙改工作深入发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建立墙改政策和法规体系,把墙改政策上升为法律,依法推进墙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墙改职能,稳定墙改机构和人员等方面,还有大量细致的工作要做。因此,今后我省墙改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三、“十一五”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为宗旨,按照“两个率先”的要求,坚持以依法推进墙改工作为导向;坚持以节地、节能、利废、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为主要目标;坚持以“禁实限粘”工作为重点,推广应用为龙头,抓应用促发展;坚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推新扶大,发展优质非粘土新墙材为主攻方向,实行分类指导,开发与应用并举,墙改向农村全面推进;坚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和住宅产业化相结合,全面推进新型墙材的发展和应用。
 
(二)主要发展目标
“十一五”我省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全省优质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应占主导地位,其规模、产量及产品和质量档次大幅提高,产品向系列化、配套化、多功能化迈进,基本满足建筑市场需求,并确保各类优质非粘土新墙材在各类建筑中广泛应用;基本淘汰实心粘土砖,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空心粘土制品企业及产量大幅减少,高掺量的或利用非粘土资源和废弃物资源生产的新墙材大幅增加,毁田、毁绿以及随意取土烧砖的现象不复存在;凡已实现“禁实”的市、县(市、区)及乡镇,应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其他乡镇以上城镇区域全面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严格控制和减少空心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建立政策法规体系,依法推进墙材革新工作;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各级监督机制,齐抓共管,推进墙材革新工作深入发展。
 
“十一五”末实现的具体目标:
1、墙体材料年总产量450亿块标砖。
2、新型墙体材料年总量385亿块,占墙体材料总量比例85%以上;其中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230亿块以上,占总量比例50%以上。
3、粘土实心砖每年递减10%以上,除个别丘陵山区有土源地外,全省基本上淘汰实心粘土砖,新建扩建改建粘土砖厂和毁田毁林烧砖的现象不复存在。
4、乡镇城区每年有10%实现“禁实”。粘土实心砖总量控制在60亿块标砖以下。到2010年全省80%乡镇城区基本实现“禁实”。
5、全省城镇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房屋竣工面积占当年总竣工面积比例达95%以上。
6、“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墙材生产累计节地20万亩,节能750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渣7500万吨。
 
(三)区域发展目标
苏南及沿江经济发达城市,要发展档次高、质量好的非粘土新墙材,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避免重走“实改空”的老路。各地要充分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城市固体垃圾、页岩、长江淤泥等发展新墙材。
省对各市“十一五”发展目标要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通、盐城七个省辖市,墙材革新发展水平要高于全省水平,到2010年末,新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0%,其中合格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生产比例达55%以上,乡镇以上实现“禁实”目标,禁止生产和基本淘汰实心粘土砖,禁止或限制生产和使用空心粘土制品。其他各市到2010年末新墙材生产比例达到85%或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其中合格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生产比例达到50%。80%乡镇实现“禁实”目标,大部分地区禁止生产和基本淘汰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和使用空心粘土制品。
 
(四)“十一五”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发展的重点产品及技术
根据国家要求,“十一五”期间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该遵循的原则:一是要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紧密结合,大力发展节能、节地、环保、利废的新墙材产品;二是要依靠科研和技改,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符合导向目录和满足节能建筑功能要求的技术含量高、档次高、水平高、规模大、质量好的产品;三是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新墙材的市场竞争能力,以适应本地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的需要,紧密结合建筑市场发展和住宅产业化的要求;四是要大力发展高掺量、高孔洞率、高保温性能、高强度的各类非粘土新墙材产品;五是要在开发新墙材产品的系列化、功能多样化和配套水平上下功夫;
 
“十一五”期间应重点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1、积极利用各类工业废弃物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重点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粉煤灰砖、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页岩模数砖、江河淤泥多孔砖以及农作物秸秆烧结砖。提高烧结类墙材制品的质量、档次和水平,积极发展各类高性能、高档次的空心制品,提高烧结空心砖的孔洞率,改变孔型和孔结构排列,适应不同建筑结构体系外墙、保温和轻质的要求。
2、大力发展砌块类产品。
重点发展符合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要求的各类承重型、装饰性强、保温性好、轻质高强、利废节能的混凝土空心砌块、多排孔承重砌块和适用于建筑基础部分的砼砌块。同时做好砌块产品的系列化、配套化。
3、加快发展轻质板材。
重点发展节能、保温、耐候性好、装饰性强、性价比高的,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各类内外墙新型复合墙扳。根据地域、原料和市场情况布局,能够满足各类建筑和用途的需要,改造或新建建筑板材生产企业,工艺装备和产品质量达到先进水平。淘汰手工制作的板材生产与应用。
4、大力提高非粘土新墙材生产技术的研制和开发水平。
整合和提升现有非粘土新墙材的工艺技术、规模和质量水平。重点开发新墙材的高掺渣量、高孔洞率、高保温隔热性,开发新墙材轻质高强的技术,开发新墙材热工性能的复合保温技术;重点开发自动化程度高、节能利废的工艺装备技术,开发新墙材生产和产品的配套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管理技术等,提高新墙材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水平。
5、大力开发新墙材推广应用的配套产品和技术。
重点完善各类新墙材应用的配套产品,如砌筑砂浆、粘合剂、防裂剂等;配合建筑业科技进步的要求,开发和推广新墙材应用中的构造节点技术,复合保温隔热技术,防止热、裂、漏的各种配套材料技术。
6、大力开发符合节能建筑和建筑结构体系发展要求的新型墙材。
重点开发推广符合江苏本地节能建筑需要的各种高效、经济、实用、安全的外围护墙体节能材料和节能保温技术体系;推动建筑结构体系向各种非砌筑结构体系的发展,使建筑结构体系与新墙材的发展相互促进。
 
四、主要对策与措施
(一)制定、完善政策法规,依法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以及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政策。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近期国务院国发[2005]21号和国办发[2005]33号以及省政府的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加速制定颁布新政府令,推进墙材革新条例的制定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各市也要尽快出台推进墙材革新的政策规定,构建省、市长效支持墙材革新的两级政策法规体系,依法推进墙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和墙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与完善和发挥墙改领导小组和墙改办作用,经常研究检查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将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明确制定本地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下达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墙改主管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相关方面,指导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推广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墙改办公室,明确职责和要求,具体负责墙材革新工作。
 
(三)完善和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建立标准体系
一要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标准,提高装备技术水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档次和水平;二要加快研究制定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与节能建筑的推广技术标准体系,确保落实到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要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要求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三要强化新型墙体材料标准实施和应用技术培训,确保产品与建筑工程质量。四要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
 
(四)进一步采取严厉措施,加快推进“禁实限粘”工作步伐
一是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禁实限粘”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坚决完成“禁实限粘”目标任务,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和使用空心粘土制品;二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或扩建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生产线;三是对现有粘土砖瓦窑,要逐步淘汰或转产非粘土和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墙材生产线,属于省政府苏政办发[2002]42号文规定的六类整治对象的砖瓦窑,要坚决予以关闭。四是凡以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的市县区及乡镇,应巩固成果,防止反复和回潮。各级政府及国土、经贸、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的粘土砖瓦项目供地,对现有粘土砖瓦窑限制供地,限期淘汰或转产,也不得搞变通或发放临时采矿许可证。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五)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速优质非粘土和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墙材生产与应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加大墙改科技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一是适时发布和调整各级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二是要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筑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示范,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与装备,提高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水平。三是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能耗或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开发和试点,建设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和节能建筑样板,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拓宽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确保各类建筑工程广泛优先使用非粘土和以利废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
 
(六)进一步加大专项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与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55号文件和《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苏财综[2003]153号),抓好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批准减、免、缓缴专项基金;二是专项基金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领导均不得平调、挪用、截留专项基金,也不得购置固定资产。要大力优先支持非粘土和高掺量利废新墙材的发展,各级财政和墙改主管部门要坚持基金预算报批和监督制度;三是建设工程中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达不到节能建筑标准的建筑,一律不减免也不返还新墙材发展专项基金;四是要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凡利用非粘土资源和其他废弃物资源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项目与产品,要优先给予基金支持,其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给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严格粘土砖的检测审定,凡粘土砖利废达不到规定的比例以上的,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七)坚持不懈的广泛开展墙改宣传工作
一是各级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展示中心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宣传。二是大力宣传我省能源、土地资源现状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重大意义;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造成浪费资源的要坚决予以曝光。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墙改宣传“四到乡”活动,努力营造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社会氛围。

来源: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砖瓦工业协会www.cbtia.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我来说两句
用户: 匿名发出
密码: 注册新用户
留言: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发表的作品,中国砖瓦工业协会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会员说明 || 广告服务 || 网络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71-85871590 服务QQ:欢迎使用在线服务! 1064356210 意见或建议至:service@cbtia.com

兄弟网站: 中国建材网 中国水泥网 cement 中国水泥网人才频道 中国水泥论坛 中国石材网 中国陶瓷网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中国绝热隔音材料网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ICP证:浙B2-20040232 京ICP备2020036720号-1 法律顾问:哲鼎律师事务所